边境森林的晨雾还没散尽时,格伦已经把3号哨站的木门推开了一条缝,他是个兽人,棕褐色的皮毛上沾着昨夜露水,左耳缺了一小块——那是去年和偷猎者搏斗时留下的纪念,哨站的石墙上用炭笔写着大大的“3”,这是它唯一的标识,和任何叫LOL的游戏都扯不上关系。
格伦的日常很简单:清晨检查周围的陷阱有没有误捕到小动物,给哨站门口那丛野蔷薇浇点水(他总说这花比部落里的战旗好看),然后坐在门槛上啃一块硬面包,偶尔会有旅人路过,他会用粗哑的嗓音问一句“需要水吗”,大多数人会惊讶于这个兽人居然如此温和,只有少数常客知道,3号哨站是这片森林里最安全的歇脚点。
昨天下午,一个迷路的人类小孩哭着跑过来,格伦蹲下来,用他毛茸茸的大手轻轻拍了拍小孩的背,从背包里掏出一颗野浆果,小孩怯生生地接过去,后来格伦送他到了附近的村庄,村民们感激地塞给他一袋麦粉,他把麦粉放在哨站的架子上,想着下次可以烤个软一点的面包。
傍晚时分,格伦会坐在篝火旁,在一本破旧的笔记本上写点什么,他的字歪歪扭扭,但每一笔都很认真:“今天蔷薇开了两朵,陷阱里抓了一只兔子,放它走了,3号哨站一切正常。”他从不关心外面的世界有没有什么游戏,也不知道LOL是什么——3号哨站的风、蔷薇的香、旅人的微笑,就是全部的生活。
夜色渐浓,格伦关好哨站的门,把篝火压小,森林里传来虫鸣,他靠在墙上闭上眼睛,明天,3号哨站的兽人还会重复这样的日常,和任何游戏无关,只和这片土地的温柔有关。
与游戏《英雄联盟》(LOL)无任何关联,仅为独立奇幻设定下的原创故事。)
